各位老师:
依据研究院《关于西湖大学光电研究院职能部门变更的通知》(20231227西光电发〔2023〕42号)及《关于印发《西湖大学光电研究院部门工作职责(2024年4月修订)》的通知》(西光电发〔2024〕7号),研究院采购履约验收工作职责相应调整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采购总额大于100万元的采购项目须执行以下验收流程:
①到货后,采购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后勤保卫部(招标采购办公室)提出验收申请;
②由采购申请单位、供应商代表、后勤保卫部(招标采购办公室)、财务资产部及相关专家(若需)共同组成验收小组,对设备/服务进行验收,并完成验收证明材料签署;
③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模板可自行下载,下载地址:采购系统首页-下载中心-西湖大学光电研究院采购履约验收文档;
2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采购项目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须提交至后勤保卫部(招标采购办公室),报销阶段向财务资产部提供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;
3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,如有疑问,可联系康静(13206143422)。
后勤保卫部(招标采购办公室)
2024年6月12日